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调基金二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的股权结构,中国诚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前述主体合计持有国调基金二期65.25%的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调基金二期的实际控制人。
国调基金二期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中国诚通的全资子公司。
从投资决策层面,国调基金二期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诚通全资子公司,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及对外投资事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投资额超过30亿元但不超过注册资本10%的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退出期内对新项目进行投资、管理人回避相关投资项目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通过),投资额超过注册资本10%的单个投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基金管理人的聘任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国调基金二期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诚通提名3名董事,无锡太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名2名董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有权提名1名董事。中国诚通持股30%为并列第一大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依其董事会席位对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的《公司章程》,国调基金二期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诚通,具体依据如下:
从日常经营层面,国调基金二期的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国调基金二期的实际运作、日常工作、寻找项目与投资决策等一系列工作,而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诚通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中国诚通在日常经营层面对国调基金二期享有控制力。
国调基金二期为经国务院批准,受国务院国
从国调基金二期的历史沿革层面,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中国诚通是国调基金二期的牵头发起人,国调基金二期为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国调基金二期的成功设立及运营具有重要作用。经本所经办律师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其备案信息如下:混改基金参与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19)、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9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
注1:无锡金投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72.5741%、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2839%、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710%、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710%。其中,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无锡市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控股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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