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与当阳鑫泉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未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内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拟与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鑫泉”)、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建投”)、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建管”)签订《当阳市新城开发一期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市新城开发一期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当阳项目”)的筹资、建投、管理、移交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46,000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1)湖北路桥出资43,700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2,850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权);(2)当阳鑫泉出资2,300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150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代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测绘;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
1、2022年12月12日,湖北路桥与当阳鑫泉、当阳建投、当阳建管签订《当阳市新城开发一期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市新城开发一期投资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46,000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1)湖北路桥出资43,700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850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权);(2)当阳鑫泉出资2,300万元人民币(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
4、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负责公共服务产品的经营;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参与产业发展的策划、包装和开发;负责市属土地、房屋、设备、国有股权等的经营管理?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2、本次拟与当阳鑫泉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民生项目;未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范围:负责投资老城区基础设施的改造,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参与对外承接开发建设项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果种植;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休闲观光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殡葬设施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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